檢測設備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保證監視和測量結果的正確和統一,并滿足產品檢驗要求,應對監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控制。
2.范圍
適用于產品檢驗和過程監視的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的控制。
3.職責
3.1質檢部統一管理全廠的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
3.2生產技術部負責在用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的維護、保養和正確使用。
4.工作程序
4.1建立臺帳
4.1.1質檢部負責建立本廠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臺帳,按其不同類別進行編號和記錄有關內容。
4.1.2計量器具和檢測設備的添置、驗收和入帳
a、 各部門需添置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時向技術部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采購。
b、 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到廠后由質檢部進行驗收、檢查合格證、計量認證標志、外觀、校準等,符合要求后給予編號和記入臺帳。
c、 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的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由質檢部歸檔保管。
4.2檢定和校準
4.2.1質檢部編制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周檢計劃,由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周檢計劃應考慮檢測裝置的使用頻率和測量的重要性,具體規定如下:
a 本廠產品的計量器具和過程控制用測量儀器,檢定周期定為12個月。
4.2.2本廠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均送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檢定合格的,應貼合格證,
標明有效期,檢定證書由質檢部保管。檢定不合格的應送修或報廢,如在一定范圍內可以使用,由質檢部貼上“準用證”注明使用范圍。
4.2.3控制工藝參數誤差較大的儀器,可以由使用者使用前按說明書調整“零”位或用經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定合格的同類精度較高的儀器進行對比校準并做好校準記錄。
4.3使用和維修
4.3.1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由質檢部通知使用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并記錄于“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臺帳”中,以便按時通知送檢。
4.3.2質檢部對現場使用的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進行日常檢查,指導正確使用和維護,并抽查其標準、靈敏度、零定位等,發現異常及時調整、校正或送修。
4.3.3計量器具不準確時應追溯已經檢測的產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并進行復檢,防止不合格品流出。
4.3.4使用過程發現計量器具失準或檢驗儀器損壞,要及時報告技術部聯系修理或更新,經修理后的計量器具和檢驗儀器應重新檢查或校準后方可使用。
4.3.5使用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的保管和日常清潔維護,維護時不可隨意拆卸、防止失準或損壞。
4.4封存和報廢
4.4.1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如暫時不使用由質檢部封存并隔離保存、封存的裝置掛上封存標識,記錄封存日期,封存期間無需周期檢定,但在恢復使用時應進行檢定和恢復正常管理。
4.4.2因長期使用喪失精度而無法修復的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應由質檢部退回倉庫,并提出報廢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報廢,并在臺帳中除名。
4.5計量器具和檢測儀器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儲存時應由防護措施,防止損壞或損失精度。